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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yn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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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确定的是,瞪了她至少三下,这还不算两个月前瞪的那几下。

这位司机开车的时候引擎声音特别大。

两次,这位爷都很不巧地从后方加速到与我的自行车齐头并进的位置,声浪盖住蓝牙耳机里的歌声,然后咱两大眼瞪小眼。这就好比,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还唱着歌,突然就被麻匪劫了。

这一次,这位开黄色兰博基尼的小姐姐在常德路上向北低速行驶,从还没到上青佳园小区门口开始一直到澳门路路口都把我可怜弱小又无助的自行车别在非机动车道上最靠右的地方,到了路口更过分,直接右拐把整个车子横在前面,我以这辈子最快的速度捏住刹车。

“赔不起!”

兰博基尼发动引擎以一个漂亮的左拐重回常德路主干道,像一只骄傲的母鸡刚刚赢下一场比赛,加速驶离,声浪逐渐远去,留下我在原地吃屁。

常德路之大,已无我容身之处。

从恒隆广场往北,骑车过苏州河,可以走西康路桥,也可以走镇坪路桥(东边的江宁路桥由于东西走向的关系引桥、主桥过长,坡度也不友好,不在考虑范围内)。

西康路桥的坡,中间是台阶两侧是滑道,从桥底到桥上,有三个大约四十五度倾角的滑道,三个滑道中间隔着两块不短不长的平地。骑车直接上去是不可能的,要下来推着车,上坡的时候稍微需要用点力,下坡的时候捏着刹车就好了。一般共享单车的话,很少看到有人推着上去,大都是骑到桥边停下来,过桥了再去对面找可用的单车。我喜欢推上去,如果桥上的人少,最好在桥上骑一小段,偶尔会有骑着直接下坡的冲动,这个不行,会吓到小朋友的。

如果西康路桥是小家碧玉的话,镇坪路桥就是大家闺秀。它以与苏州河呈接近九十度的完美角度交错悬展在河面上,长度上是一座桥自然需要的那么长,再长一点就会给人江宁路桥(这样的桥更适合机动车)的不适感,短一点又少了一些大家闺秀的大气。夜晚的桥面,总有人矗立在拱面最让人舒服的位置,或是看河,或是玩手机。农历七月的某个晚上,在桥西侧的人行道上看了很久的月亮,那晚的云飘地很快,月亮若隐若现。

走镇坪路桥,如果从常德路往北骑,经过澳门路路口,有一个公交车站,快到晚上的时候一般会有两辆以上的公交车挤在机动车道上,想要骑过去必须贴着公交车的身子,不然总觉得身后的机动车们会碰到自己还是怎样。如果走西康路桥一路向北到底,骑到宜昌路上再向西,就可以右拐直接上镇坪路桥,不但避开了常德路上的公交车站,还能避免被桥前面的红绿灯卡脖子,更不用说西康路上更市井更人文的建筑风貌。

觉得太在意别人目光的时候,就去走西康路桥,一定要把共享单车推上去,走过旁边正在给共享单车上锁的年轻人,再推下来,没人的时候最好,可以骑着下去(危险动作请勿模仿);觉得骑车很累想轻松点的时候,就去镇坪路桥,费老大劲也要骑上去,尽量比右侧艰难踩着踏板上行的骑车人快一点,避免仅能容纳两辆车并行的非机动车道被堵塞。

《乐队的夏天》最后一期节目,朴树唱了那首,节目录制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说:

“那个…我岁数大了,该回家睡觉了…”

这是一个很混蛋的行为。没有说朴树这个人很混蛋,是这个行为很混蛋。

如今,朴树已经45岁了,大家还是喜欢他。为什么?

因为真实。

真正学习朴树的真实品质,第一步是面对现实,承认朴树会有很多混蛋行为,和你我他一模一样,这才是对朴树真正的尊重。胡歌是我最喜欢的艺人,他是真正经历过人生最低潮然后站立起来的人之一,但我相信,老胡肯定也有过一些以客观标准衡量的混蛋行为。

朴树说,真实的自己,或许有些混蛋:

“如果我心里真有一个混蛋的话,我想让那个混蛋出来。我想让你知道他是怎样的,让别人和我自己都看见。”

朴树想让那个混蛋出来,想从他们的那一套行为逻辑处事规则里面走出来,原因一点都不重要,他在挣扎中获得了一点人之所以为人的尊严,普罗大众能欣赏到的也只是这为尊严而战的勇气,我们都喜欢英雄。朴树并不想当英雄,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他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在我们这个社会,做自己想做的事,会被尽可能多的人指手画脚,如果不是朴树,这个人已经被诋毁得体无完肤了。

我们喜欢的不是朴树,喜欢的是英雄,朴树不想当英雄。

不想按照你们的来,一般情况下,我只好反着来,这时做什么是最不重要的,为什么做才是。有时候是愤怒,有时候是无能为力,有时候是哀莫大于心死,这些有时候都是我们对自己处境的理解与认同。到这里,我发现,一切的匪夷所思都有了合理的解释路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什么样的反抗都有,但它们都是一个东西:

在每一个给定的瞬间,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狭义相对论里,爱因斯坦以运动可以在两个方向上分解的思想为基础,发现了——不光是空间维分解运动,时间维也能“分享”运动——这一物理学事实。另一方面,当物体相对于我们在空间做运动时,它的钟比我们的走得慢,也就是说,它在时间里的速度变慢了。爱因斯坦推导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总是以一个固定的速度——光速,在时空里运动。

无论把我们自身拥有的宇宙最高速度——光速用在哪个维度,哪个方向。相同的地方总是在于,看起来一切都匪夷所思,速度有快慢,位置有千秋,但只要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对于我们而言,就是一光年,年年如此,岁岁皆然。

写此文的时候,太阳向太空喷发的几十亿个中微子(对,就是小谢尔顿最爱的中微子)正在穿过我的身体,然后穿过地球,穿越太阳系,银河系,继续他们在宇宙里孤独的旅行。

在看不见的地方,孤独也不孤独。


注:那辆黄色的跑车不确定是不是兰博基尼,也有可能是法拉利(吧?),不懂车。用兰博基尼,是因为四个字比较霸气。你看,东方不败 就比 至尊宝 霸气多了。